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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叶小说网 > 综合其它 > 刺客正传(刺客三部曲) 作者:罗宾·荷布 | 书号:44046 时间:2017/11/19 字数:139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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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技最初的起源可能永远都将是个谜,可以确定的是王室家族的成员特别具有強烈的精技天分,但这种天分却并不仅限于王室之內。有句俗谚说的好像有点道理:“当大海的⾎脉与平原的⾎脉同流,精技就会开花结果。”有趣的是,外岛人似乎并不特别具有精技的天分,祖先纯粹是六大公国的原住民以及没有与外岛人混⾎的人也是如此。 万事万物都会寻找一种节奏,并在那节奏中寻找一种和平,这是不是就是世界的本质?我确实一直认为如此。所有的事,不管是多么惊天动地或者多么怪异,发生之后没多久就会被⽇常生活必须继续的例行公事给冲淡。走在场战上、在尸体堆中寻找伤者的人,仍然会停下脚步咳嗽、擤鼻涕,仍然会抬起头注视排成人字形飞翔的大雁。我见过农夫继续耕田播种,离他们仅仅1公里外就有军队在 ![]() 我的情况也是这样。现在回想起来,我对自己感到惊异。我与⺟亲分离,莫名其妙被带到陌生的城市、陌生的地区,⽗亲也不要我,把我丢给他的手下照顾,然后跟我作伴的幼⽝又被夺走了,但我一朝醒来,终究过是得继续过着小男孩的生活。所谓小男孩的生活,对我而言就是在博瑞屈叫我的时候起 ![]() ![]() 有时候博瑞屈会被叫去协助打猎或者替牝马接生,于是我逐渐学会像莫莉一样,偷空找出点零碎的时间做自己想做的事。偶尔他喝太多了,我也会大胆溜出去,但这样溜出去是很危险的。一等到我自由脫⾝,就会赶快去找城里的那些小玩伴,跟他们到处 ![]() 现在回想起来,我想他当时跟我一样孤单。自我放逐的骏骑不让博瑞屈跟他一起走,他只能留下来照顾一个私生子,而且这个私生子还具有某项他视为态变的天分;在他的腿伤终于愈合之后,他发现他再也不能像以前那样灵活地骑马、打猎,甚至走路。对博瑞屈这样的男人来说,这必定很难受。就我所知,他从来没对任何人抱怨过,但是话说回来,我也想像不出他当时可以去跟谁发牢 ![]() 但一切事物都会过去,尤其是时间,于是在接下来的几个月、几年当中,我慢慢在事物的安排秩序中有了个位置。我负责替博瑞屈拿东西,在他还没想到要叫我去拿之前就已经把东西取来给他;他照料完牲畜之后,我负责收拾⼲净;另外我也负责确保猎鹰有⼲净的⽔可喝,并且帮出门打猎回来的猎⽝抓掉⾝上的扁虱。人们习惯了我的存在,不再直盯着我看,还有些人对我好像完全视若无睹。博瑞屈逐渐不再看我看得那么严,我也比较能自由来去了,但我还是小心不让他发现我跑去城里逗留。 堡里也有其他小孩,很多与我年纪相仿,有些甚至跟我有亲戚关系,如堂兄弟姊妹之类的,但我从来没跟他们任何人建立起真正的感情牵系。比较小的孩子被⺟亲或保姆照顾着,比较大的孩子则各有事务要忙。他们大部分人对待我的态度并不恶劣,我只是完全不属于他们那个圈子而已。因此,尽管我可能会连着好几个月见不到德克或凯瑞或莫莉,但他们仍是我最亲近的朋友。我自己在堡內四处探索,此外,冬天晚上所有人都会聚集在大厅里听昑游歌者唱歌、看木偶戏,或者玩室內游戏,这种种经验让我很快就知道哪里 ![]() ![]() ![]() ![]() 我尽可能躲开王后,因为她只要一看到我就一定会挑我的⽑病,然后责骂博瑞屈。帝尊也是个危险人物。他基本上已经长成一个大男人了,但是将我一把推开,或者随便踩过我正在玩的任何东西,这种事他做起来一点都不会觉得不好意思。他的小心眼和爱记恨是我从来没在惟真⾝上看到过的特质。倒不是说惟真曾经特别花过半点时间跟我相处,但我们偶尔碰面的时候,场面从来不会不愉快,如果他注意到我,他会 ![]() ![]() ![]() 马厩里的柯布是另一个危险区。如果博瑞屈在场,他跟我讲话和对待我的态度都还不错,但如果博瑞屈不在场,他对我就没有好脸⾊。他的意思很清楚,他不想要我在他工作的地方碍事又碍眼。后来我终于想通他是嫉妒我,认为博瑞屈因为要照顾我,所以不再像以前那样对他感趣兴了。他从来没有做出明显的恶劣举动,从来没打过我也没随便 ![]() 堡里的士兵守卫都很能容忍我,仅次于公鹿堡城里的那些小孩,他们大概是最接近我并可称之为朋友的人。但不管这些男人对一个9岁、10岁的男孩多有耐心,我和他们之间实在没什么共通点。我看他们掷骰子赌钱、听他们说故事,但我完全不去找他们的时间还是比跟他们混在一起的时间多出太多。而且,虽然博瑞屈从来不噤止我去守卫室,但他也明⽩表示他并不赞成我到那里去。 因此,我既是、也不是堡內的一员。有些人我避开,有些人我观察,有些人我服从,但没有一个人让我觉得和他有感情深厚的牵系。 然后,在我快満10岁的某天早上,我在大厅里的桌子底下玩,跟好几只幼⽝打闹成一团。当时还是一大清早,前一天有些庆祝活动之类的,宴会进行了一整天又大半夜,博瑞屈醉得不省人事。此时不管贵族还是仆役几乎都还没起 ![]() ![]() 我以为是厨房的仆役来清理善后了,于是从桌下钻出来,想在他们走之前再多抓几块好吃的东西。 但是被突然冒出来的我吓了一跳的不是仆役,而是老国王本人,也就是我的祖⽗。紧跟在他⾝侧的是帝尊,他眼神迟钝、背心皱巴巴的,显然昨夜也参与了饮酒作乐。国王最近才刚找来的弄臣小跑步跟在他们⾝后,蛋壳般的脸上是一双淡⾊的凸眼;他的模样实在太怪,肤⾊像面团,浑⾝上下穿着黑⾊相间的杂⾊⾐,我几乎不敢看他。跟他们形成強烈对比的是黠谋国王,他眼神明亮,胡子和头发都刚梳整过,⾐物也一尘不染、无懈可击。一时之间他似乎很惊讶,然后说:“你看,帝尊,这就是我刚才跟你说的意思。机会出现,某人把握住它——那个人通常是年轻人,或者是受到年轻的精力和渴饥躯使的人。王室不能忽略这些机会,或者任由机会被别人创造。”国王继续漫步走过我⾝边,对他的主题⾼谈阔论,帝尊则用満是⾎丝的眼睛对我投以威胁 ![]() “看看他。”老国王命令道。 帝尊恶狠狠瞪着我,但我不敢动。 “你会把他变成什么样的人?”帝尊一副摸不着头脑的神情。“他?他是斐兹啊!骏骑的杂种,一天到晚就只知道鬼鬼祟祟、顺手牵羊。”“笨蛋!”黠谋国王微笑,但眼神仍然強硬。弄臣以为国王在叫他①,露出乖巧的微笑。“你耳朵是不是被耳屎塞満了?我说的话你一个字都没听见吗?我不是问‘你看他是什么样的人’,而是问‘你会把他变成什么样的人’。他就站在这里,年轻、強壮、懂得动脑筋,虽然他生错了 ![]() ![]() “这个杂种?他只是个小孩啊!”老国王叹口气。“今天是。今天早上、此时此刻,他还是小孩,等你下次一转⾝,他就已经变成少年,甚至更糟的是变成成年男人,到时候你再想拿他来做什么就来不及了。但是,帝尊,如果你现在把他拿来加以塑造,等到10年以后,他就会对你忠心耿耿。他不会是満心怨怼的、可能被人煽动觊觎王位的私生子,而会是忠实的追随者,在⾎缘上和精神上都与王室家族团结在一起。私生子是一种独一无二的东西,帝尊。如果你给他戴上家徽戒指,把他出派去,他就成了没有任何外国君王敢拒绝的外 ![]() ![]() ![]() ![]() ![]() “过来这里。”我慢慢走向他。当我走到他⾝旁时,他单膝跪下来,与我视线同⾼。弄臣严肃地跪在我们旁边,认真地看看我的脸、又看看他的脸。帝尊低头对我们三人怒目而视。老国王对他的私生子孙儿下跪,当时我 ![]() “现在你是我的人了。”他说,这番将我收归己有的宣言的重要 ![]() “是的,陛下。”我开口。 “很好。我会下达一些关于你的命令,你要遵守。如果有哪项命令让你觉得奇怪,就告诉博瑞屈,或者来告诉我。你只要到我的房门口,拿出那个别针,他们就会让你进来。”我低头瞥了别针一眼,一颗红⾊宝石在银饰间闪烁。“是的,陛下。”我再度努力开口。 “啊!”他轻声说,我在他的声音里听见一抹遗憾,纳闷那是为什么。他的眼神放开了我,我突然重新意识到自己⾝在何处,意识到幼⽝和大厅,意识到帝尊脸上更添厌恶之情地看着我,意识到弄臣不明所以地热切点着头。然后国王站起来,转⾝走开,我全⾝一阵冷,仿佛突然脫下一件斗篷。这是我第一次在一个主人手体下验到精技的滋味。 “你不赞成对不对,帝尊?”国王的语气很家常随意。 “吾王可以随他的心意行事。”帝尊満脸不⾼兴的样子。 黠谋国王叹口气。“我问的不是这个。”“我⺟后当然不会赞成的。对这个小孩施恩只会让人觉得你承认了他,这会让她、还有别人开始胡思 ![]() 帝尊立刻 ![]() 黠谋自顾自点点头。“我果然没猜错,她的确在你脑袋里灌输了这种遗毒很深的叛 ![]() “走吧!”国王说。帝尊像猎⽝一样乖乖跟在后面,但他走前瞥向我的那一眼充満了怨毒之⾊。 ①:弄臣是装疯卖傻,或以滑稽的动作言行逗乐(甚至不着痕迹劝谏)君主的人物,国中古代也有很多类似的例子,如《史记》中的淳于髡等人;英文称之为fool,也就是愚人、笨蛋的意思,因此这里弄臣以为国王在叫他。 我站在那里看着老国王离开大厅,感觉到一股由此而来的失落。这个人真奇怪。尽管我是私生子,但他还是可以以我的祖⽗自居啊!这样只要他开口,我就会愿意对他效忠,可是他却选择用物质来收买我的忠诚。苍⽩的弄臣走到门口时停了一下,回头看我一眼,用那双瘦窄的手做了个难以理解的手势,意思也许是侮辱,也许是祝福,或者就只是愚人随便 ![]() 虽然国王已经作出承诺,但我还是把甜食糕饼塞満了⾐襟,在马厩后面的遮荫处跟那些幼⽝全都分着吃光了。我们不习惯吃这么大一顿早餐,之后好几个小时我的胃都发出不舒服的咕噜声。幼⽝挤在一起睡着了,但我的情绪在惧怕和期待之间摆 ![]() 当天晚上相当晚的时候,我终于拾级而上,走进博瑞屈的房间。一整天我都在想早上的那些话对我可能意味着什么,但这是多此一举。因为我一进房间,博瑞屈就放下他正在修补的马具,把全副注意力都转到我⾝上。他沉默地盯着我思索了一阵子,我也 ![]() “所以,”他终于开口,他的语调让这个词带着已成定局的意味“所以,你就非得要跑到他面前去,是不是?就非得要让别人注意到你不可。好吧!他已经决定要拿你怎么办了。”他叹了口气,那种沉默变了,短暂的片刻之间,我几乎觉得他对我感到怜悯。但过了一会儿他又开口说话。 “我明天得替你挑一匹马。他建议我挑一匹年轻的马,建议我同时训练你们两个,但是我说服了他,说一开始最好先给你一匹年纪比较大、比较稳的马。我跟他说,一次教一个。但我有我自己的理由,要让你跟一匹比较…不那么容易受影响的马在一起。你要乖乖守规矩,如果你 ![]() “回话,斐兹。面对那些教师和师傅,你得开口说话才行。”“是的,大人。”非常典型的博瑞屈作风。要把一匹马 ![]() “从今以后,你天一亮就要起 ![]() “下午你跟他们上课,学使用武器之类的,最后八成还要学精技。冬天在屋里上课,我想一定是学语言、符号、写字、读书、算数等等。还有历史。我不知道你学这些要⼲嘛,但是你得好好学,让国王満意,他可不是个可以随便得罪的人,更不要说惹他生气了。当然最明智的做法是 ![]() ![]() ![]() “嗯,反正你还是得去。”博瑞屈不为所动地宣布。“而且你早就该去了。就算你不是光明正大生的,你总归还是骏骑的种,把你像只小流浪狗一样放在马厩里,唔,实在不像样。”“我不介意。”我绝望地冒险说道。 博瑞屈抬起头,用严厉的眼神看着我。“哟,你今天晚上还真有谈兴,是吧?”我低头不看他。“你就住在这里,”我赌气指出“你也不是小流浪狗啊!”“我也不是王子的私生子。”他简洁地说。“从今以后你就住在城堡里,斐兹,就是这样。”我壮起胆子看向他,他又低下头对着自己的手说话了。 “我宁愿自己是小流浪狗。”我大着胆子说,満心的恐惧让我声音都变了,我又加上一句“你不会让他们对小流浪狗这么做的,一下子改变它所有的一切。他们把那只猎⽝宝宝送给古林斯比爵士的时候,你还把你的旧衬衫跟它一起送去,让它有个闻起来像家的地方,可以慢慢适应新环境。”“唔,”他说“我没有…过来这里,斐兹,小子。”我像小狗般走过去,走向我唯一的主人,他在我背上轻拍一下 ![]() ![]() “好啦,别害怕,没什么好怕的。再说,”他说,我听出他的语气有所软化“他们只是告诉我们说你会在城堡楼上有自己的房间,没有人说你每天晚上都要睡在那里啊!如果哪天晚上你觉得那里太安静,还是可以下来这里嘛,斐兹,嗯?这样可以吧?”“我想是吧!”我咕哝着说。 接下来两个星期,变化来得既快且猛。天一亮博瑞屈就叫醒我,把我又刷又洗,我头发披散在眼睛上的部分被剪短,其余部分则绑成辫子垂在背后,就像堡里其他成年男子那样。他叫我穿上我最好的⾐服,结果发现⾐服穿在我⾝上已经变得太小,他啧了一声,耸耸肩说就先凑合着穿吧!接着我们到马厩去,他把那匹已经分配给我的牝马指给我看。那匹马的⽑⽪是灰⾊略带一些斑点,鬃⽑、尾巴、鼻子和腿的下半部则是黑⾊,好像沾了煤灰一样,所以它的名字就叫“煤灰”这是一匹温驯的马,体形优美,受到很好的照料,很难找到比它更不具挑战 ![]() ![]() ![]() ![]() 但当我拔腿要朝厨房后门冲去的时候,博瑞屈一手按在我肩上。 “你不能再去那里吃了,”他告诉我,语调坚定“那里只适合守卫、园丁之类的人去。贵族和他们的贴⾝仆人是在另一个厅里用餐,从今以后你就要到那里去吃饭。”说着,他把我连推带搡地弄进一间光线微弱的房间,房里有一条长桌,另外在房间前端还有另一张更⾼的桌子。桌上摆満了各式食物,用餐者的进度也各自不一,因为当国王、王后、王子像今天这样都不在的时候,坐⾼桌的人就不管正经八百的那一套了。 博瑞屈把我轻推到桌子左侧的一个座位上,这位子大概在长桌中间略偏前段的部分,但也没有太前面。他自己也在同一侧坐下,但是位置比较低。我饥肠辕辘,而且也没什么人死盯着我看到让我紧张的地步,于是我很快就吃掉了分量相当多的一餐。从厨房直接偷出来的食物比较热、比较新鲜,但这种事情对发育中的男孩并不重要,我饿了一个早上,因此胃口非常好。 填 ![]() ![]() ![]() “那么请你跟来。是浩得派我来的,你今天下午要在 ![]() “我跟他暂时是上完课了。哪,别一副这么吃惊的样子,斐兹,你以为国王会说话不算话吗?把你的嘴巴擦⼲净,快去吧!浩得比我还严格,武器 ![]() 一走到餐厅外,男孩毕恭毕敬的态度立刻消失。“你叫什么名字?”他质问着,带我沿着碎石小径往武器室和 ![]() 我耸耸肩,假装突然对小径两旁的灌木很感趣兴。 布兰特心知肚明地哼了一声。“喂,他们总要叫你什么吧!那个老瘸腿博瑞屈是怎么叫你的?”这男孩对博瑞屈明显的轻蔑让我吃惊,我脫口而出:“斐兹。他叫我斐兹。”“斐兹?”他窃笑。“是啊,他是会这么叫没错。那个老家伙说话倒是直得很。”“他的腿是被野猪弄伤的。”我解释。这男孩的口气好像博瑞屈的跛腿是他为了出风头而做的蠢事。不知怎么的,他嘲弄的口吻让我觉得被刺伤。 “我知道!”他不屑地哼了一声。“他腿上那伤口深得都见骨了。那头长着獠牙的大野猪差点就扑倒骏骑老兄,但是被博瑞屈挡住了。结果博瑞屈和6头猎⽝都倒了楣,我听说。”我们穿过一堵爬満长舂藤的墙上的门洞, ![]() “我听说国王下令要让他接受训练,是的,还有给他一匹马让他练习骑术。对我来说这理由就够了,对你来说也应该够了,布兰特。而且我听说你是被派去把他找来这里,然后就该去向特勒姆师傅报到,他有差事要叫你做。你听说的不是这样吗?”“是的,女士。”布兰特的狠劲突然没了,只一个劲的点头。 “你‘听说’了这么多大八卦,我倒要提醒你,智者是不会把自己知道的事全都说出来的,还有,到处传故事的人脑袋里是空空如也。你听懂了吗,布兰特?”“我想是的,女士。”“你想是的?那我就讲得更明⽩一点。不要再到处多管闲事 ![]() ![]() ![]() ![]() 她全⾝上下都是灰⾊:深灰长罩衫、浅灰紧⾝ ![]() “他们找我来上课…跟浩得上课。”我气 ![]() 她冷淡简短地点点头。我们走到武器室的 ![]() ![]() ![]() ![]() “我要上的是武器课。”我告诉她,以防她听错了我先前的话。 她再次点点头,推开门,这座有点像⾕仓的建筑是间武器室,我知道这里放的是练习用的武器,精良的钢铁武器是收在城堡里的。武器室里光线温和,略微凉慡,还有木头、汗⽔,和刚铺上的新鲜芦苇的味道。她脚步毫不迟疑,我跟着她走到一座架子旁,上面架着一 ![]() ![]() ![]() ![]() “挑一 ![]() “我是不是应该先等浩得来?”我怯怯地问。 “我就是浩得。”她不耐烦地回答。“现在你挑一 ![]() ![]() ![]() ![]() “呣——”她说,声调不严苛也不慈祥,就像园丁看到一颗用来当种子的马铃薯上稍有病虫害时可能发出的声音。我朝她探寻过去,在她⾝上发现跟那匹牝马一样的安静之感,一点也不像博瑞屈那样防着我。我想那是我第一次意识到,有些人是完全不会感觉到我向他们伸出触角的,有些动物也是。我其实可以更进一步往她脑海探寻进去,但发现她对我丝毫没有敌意已经让我松了好大一口气。于是我乖乖站着不敢轻举妄动,任由她检视。 “小子,你叫什么名字?”她突然质问。 又来了。“斐兹。”我的轻声回答让她皱起了眉头,于是我 ![]() ![]() ![]() ![]() ![]() ![]() ![]() 我不知怎么熬过那一天,不过到底是怎么熬过的,现在我很幸运地已经一片模糊想不起来了。我记得她终于放我们走的时候,我已经全⾝酸痛,别人沿着小径冲回城堡,我则闷闷不乐地一个人走在后面,咒骂自己⼲嘛要惹国王注意。走了很久的上坡路才走到堡內,餐厅里又挤又吵,我累得没什么胃口,我想我只吃了⾁汤和面包。我离桌一拐一拐走向门口,一心只想着温暖又安静的马厩,这时布兰特又拦住了我。 “你的房间准备好了。”他只说了这么一句。 我绝望焦急地看向博瑞屈,但他正在跟旁边的人说话,完全没注意到我哀恳的眼神。因此我再度跟在布兰特⾝后,这次是走上一道宽敞的石阶,走进堡內我从来没深索过的部分。 我们在一处楼梯间平台停步,他拿起那里桌上的一座分枝烛台,点燃揷在上面的几 ![]() ![]() ![]() ![]() 我不知怎么地克制住自己,没有跟在他后面跑出去,也没有开门,而是拿起烛台点燃墙上的烛台。 多了两组烛光, ![]() 这是间简单的方形房间,有一扇窗子。墙壁和我脚下的地面用的是相同的石材,只有一面墙上挂着织锦挂毯,让石壁看起来比较柔和一点。我⾼举蜡烛想仔细看看它,但照不见太多东西,只看得出画面上有一只闪闪发光、长着翅膀的生物,还有一个看起来像国王的人在它面前恳求着。后来别人告诉我,这挂毯描绘的是睿智国王与“古灵”为友的情景,不过当时我只觉得它看来十分不祥不善,于是转⾝走开。 这房间有人敷衍打扫过一番,地上铺散着⼲净的芦苇和芳香药草,平整的羽⽑ ![]() ![]() ![]() ![]() ![]() 此外还有壁炉,我大胆地往里面又添了一块柴薪;还有窗子,前面放着一张橡木椅,此刻窗扇紧闭挡住夜风,但外面看出去八成就是海。 箱子的样式很简单,四角镶有⻩铜,外表颜⾊深暗,但打开后里面是浅⾊的,还有木头的清香。箱里有我寥寥可数的几件⾐服,是从马厩那里拿过来的,另外还加了两件睡⾐,和一条卷起来放在角落的⽑毯,除此之外别无他物。我拿出一件睡⾐,关上箱子。 我把睡⾐放在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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